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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5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4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将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10月1日止。

  2011年4月2日起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1年9月27日,公司将22,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5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2011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

  6、公司于2011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508,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2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72,440,1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19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6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9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卧牛山公司建设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72,501,3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58%。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4,8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1,2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4737%。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4,8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昆明风行公司建设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72,471,1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83%。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5,0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1,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5.3216%。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5,0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72,466,3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5%。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9,8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6,2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8.3041%。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9,8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72,466,30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5%。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9,8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6,2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8.3041%。反对股数2,400股,弃权股数39,8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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