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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赣城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1赣城债(代码:122833)2011年9月27日在交易所交易极不活跃,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1年9月27日对旗下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赣城债按照2011年9月23日的收盘价予以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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