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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4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1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于201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江苏旷达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隐瞒、疏漏情形。江苏旷达董事会制定通过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光大证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公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子公司天津市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旷达")进行增资,天津旷达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到2,0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天津旷达增资用于建设投资、拓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本次增资后,将有利于调整及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子公司的营运能力及其盈利水平,节减财务费用,提升子公司经营业绩,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增资天津旷达作为其建设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营运资金。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天津旷达用于顶棚复合生产线等建设,有利于增强天津旷达的复合生产能力,能更好地满足相关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通过对天津旷达的增资,满足其基本的营运资金需要,也是公司下一步发展的必备条件。江苏旷达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必要的、合规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登载于2011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子公司上海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旷达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董事会同意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对吸收合并所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登载于2011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制订<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评价规定制度>的议案》。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评价规定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5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1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于 201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子公司天津市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旷达")进行增资,天津旷达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到2,0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旷达进行增资作为子公司扩大规模及拓展业务的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将增强天津旷达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增资天津旷达作为其建设和营运的资金。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5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旷达")进行增资。

  2、本次资金使用议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最近12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12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符合规定。

  4、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天津旷达基本情况

  天津旷达成立于2001年11月12日,经营范围:化纤复合面料、汽车内饰品、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住所为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港),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天津旷达2010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05.38万元,净利润-82.36万元,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64.22万元,净资产468.09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天津旷达总资产为3,732.88万元,净资产为447.89万元,201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687.28万元,净利润为-20.20万元。

  三、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旷达目前的500.00万元注册资金和现有流动资金已无法满足业务规模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目前的设备已无法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物流场地也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因此,从综合市场服务、实效及未来业务需求的发展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天津旷达增资,其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的主要用途为:

  1、用于顶棚复合生产线等建设用资金。其中:设备投资56.60万欧元,基建投资754.90万元人民币,辅助设备投资:104.00万元人民币。

  2、其余补充营运资金(含存量及扩能后的流动资金)。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是为进一步提升天津旷达的市场竞争能力,满足客户的生产和质量要求,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推动天津旷达的业务发展。

  2、风险:目前国家政策对汽车行业的发展进行设限,因此会影响整车业务的进一步成长,从而也影响作为汽车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天津旷达的业务范围内的主机厂发展迅速,存在很多竞争对手,占领市场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3、影响:本次增资事项充实了天津旷达资本金,有利于其改善资产结构,拓展业务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天津旷达增资用于建设投资、拓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本次增资后,将有利于调整及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子公司的营运能力及其盈利水平,节减财务费用,提升子公司经营业绩,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增资天津市旷达作为其建设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营运资金。

  六、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旷达进行增资作为其扩大规模及拓展业务的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将增强天津旷达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增资天津旷达作为其建设和营运的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天津旷达用于顶棚复合生产线等建设,有利于增强天津旷达的复合生产能力,能更好地满足相关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通过对天津旷达的增资,满足其基本的营运资金资金需要,也是公司下一步发展的必备条件。我公司认为,江苏旷达本次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必要的、合规的。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5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旷达")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旷达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公司,即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合并方:上海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

  (1)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2)注册资本:438.00万元人民币;

  (3)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6)经营范围:化纤复合面料、汽车内饰件、针纺织品等;

  (7)截止2011年6月30日,上海旷达资产总额5,764.54万元,净资产1,484.24万元,负债总额4280.29万元。2011年1-6月营业收入6,086.13万元,净利润339.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不存在为上海旷达提供担保、没有委托该子公司理财。

  4、上海旷达不存在或有负债等潜在负债,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诉讼等事项。

  5、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对上海旷达因销售货物形成的该子公司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3,339.68万元,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旷达的所有资产合并入公司,其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

  1、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上海旷达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合并完成后上海旷达的独立法人地位被注销,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2、本次吸收合并审计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合并基准日为上海旷达完成工商注销手续的日期。审计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根据总体经营发展的战略,进行优化企业资源,达到管理结构合理、管理效率提高、物流流程的畅通、盈利能力的加强的目的,公司将对上海旷达所涉及的资产、业务、人员进行整合。

  2、影响: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势资源,重整成本采购及销售管理、提高公司未来潜在的盈利能力;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架构调整,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上海旷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其他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同意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债权债务等事宜的办理。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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