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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莫让过度股权激励成为IPO新掣肘 2011-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邱晨
证券时报记者 邱晨 对员工(包括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向来是企业获取发展源动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投行业界看来,许多拟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却并不太成功,存有过度股权激励的行为。然而,随着股份支付细则的日渐明晰,企业过度激励的行为或将成为其首发(IPO)道路上的新掣肘。 何等程度的激励水平才算是过度激励?投行业界对此并没有一个确切统一的标准。“随着企业业绩的波动,短期内很难对股权激励的程度做出合理的界定。”深圳某投行人士表示。 对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投行看来是相当明确的,即通过股权激励来实现管理层和股东的双赢。因此,企业的股权激励行为应该以管理层在服务期内为企业创造多少收益为衡量的标准。 但事实上,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在投行接触的案例中,许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在企业上市后,管理层借此取得不菲的收益,但企业的经营收益增长却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这类过度激励的案例在海外也并不罕见。美国投行雷曼兄弟首席执行官福尔德在其工作生涯中,共从雷曼获得总额超过5亿美元的工资奖金。事实上,雷曼兄弟在多次股权激励后,其25%的股份已由公司员工持有,这其中也包括福尔德。2007年,福尔德所持雷曼股票的市值曾一度高达9.9亿美元。但他却没有因此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反而成为了雷曼2008年破产的“元凶”之一。 回顾国内,也有不少企业犯了跟雷曼一样的错误。在投行接触的案例中,多数拟上市企业由于担心管理层变动对上市计划造成阻碍,从而选择在上市前实施高管激励计划,以“稳住军心”。但是这类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已经背离了股权激励的本质。 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支付手段过于单一也是造成目前许多企业股权激励不理想的主要原因。 过度的激励行为容易给管理层进行激励操纵提供土壤。所谓激励操纵,就是指高管可以借助信息操纵、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从而打压授予日的股票价格;或者高管在出售股票时通过发布利好甚至借助财务伎俩以推高股价。管理层可借由上述操纵行为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的利益,但这种诱惑反而容易导致管理层对企业持续发展和成长缺乏耐心。 另外,股权激励的焦点也应该落在对员工(包括管理层)的支付方式上。但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仅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显得过于单一。而从海外的经验来看,通过结合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等支付方式,将会对管理层起到更好的激励和制约效果。 因此有投行界人士认为,随着股权激励即将被纳入股份支付的范畴,拟上市企业对股权激励的制定应该进行更多的反思。未来,在制定股权激励的时点和方式时,企业应该更加谨慎和细致。否则,一个草率的过度股权激励决定或将成为压垮企业上市计划的“最后一根稻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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