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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1-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联建光电”) 首次公开发行1,8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发行数量为1,84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57%。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9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入围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4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90万股股票。

4、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发行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在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主承销商推荐的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9月27日(T日,周二)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1年9月26日公布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股票配售对象共有22家,该22家股票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资金,有效申购资金为100,800.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5,040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共配号56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5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联建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正。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 4个号码,中签号码为:30;16;02;44。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及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6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4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7.14285714%,有效申购倍数为14.00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360万股。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摇号结果,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股)获配数量

(股)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00,000900,000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700,000900,000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700,000900,000
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800,000900,000
合计 9,000,0003,600,000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五、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1、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询价对象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申报数量

(万股)

一、基金管理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0018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22.0018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22.0027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360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18.009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18.0036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00180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00360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19.00360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19.0036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14.00180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16.0090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17.0090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13.50180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16.0090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17.0090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13.50270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5.509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4.4036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8.809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20.0090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00180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180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20.009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360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180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8.00180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009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0270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20.0036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20.00360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0180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27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4.0090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90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90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7.009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90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180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90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0090
二、推荐公司
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星石105期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12.0090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16.90270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18.9090
三、证券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1.0018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8.009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9.009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5.0036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22日)16.0036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14.0018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19.2036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9月21日)19.0018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2.0036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003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6.00360
四、信托投资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00180
五、财务公司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20.729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16.80180

2、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联建光电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综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结果,认为公司合理价值区间为22.08元/股~26.27元/股。以2010年每股收益及截止2011年9月22日(T-3日)收盘价计算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为32.18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3325888-4026、4027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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