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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3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9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9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并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333万元(含利息收入450万)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原注册资本500万),用于建设年产两千五百万安时新型动力电池生产线,并同意将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赣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增资等工商变更手续 ,并引入团队进行经营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见2011年9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见2011年9月30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3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333万元(含利息收入450万)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动力")增资的事项经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后赣锋锂动力的注册资本为4833万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本公司以超募资金对其以现金增资4333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变为483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赣锋锂动力将投资建设新型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为年产两千五百万安时新型动力电池。 根据本公司相关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余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锂动力电池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注册号:360500110001197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晓申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1日 该公司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323981.76元 , 净资产9798160.31元,营业收入(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483695.97元,净利润(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15714.05元。 本次增资后,赣锋锂动力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483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增资完成后,赣锋锂动力将投资建设新型动力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7617.69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规模为年产两千五百万安时新型动力电池。根据可研报告,该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38.78%;财务净现值NPV(Ic=10%)为2168万元;盈亏平衡点BEP为35.51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7年;动态投资回收期PT为3.27(年)。 三、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4333万增资赣锋锂动力,有利于公司抓住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延伸产业链,迅速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赣锋锂动力建设新项目后将会面临市场开拓等诸多风险,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4333万(含利息收入450万)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抓住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延伸产业链,迅速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用4333万元超募资金增资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和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此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1、赣锋锂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增资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事项,已经赣锋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赣锋锂业拟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江西赣锋锂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赣锋锂业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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