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报告》; 为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内控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填写了《杭州滨江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积极整改。 鉴于自查中发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没有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于2011年9月23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