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1-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在满足相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上市交易。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