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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1-038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29日以书面传阅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经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境外债券发行方案在中国境外发行期限为3年或5年、本金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境外公司债,此次发行主体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由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其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境外运营的流动资金及/或以国内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补充公司境内运营的流动资金,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文件,签署与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协议及其他协议,以及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同时,同意披露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准编制的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 0票 决议2: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资金运营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在短期内形成了部分结余资金,且该笔结余资金用途明确,也不能用作其他长期投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管理层利用结余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现金流、营运资金以及公司偿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为期3个月的短期存款理财,并授权一位执行董事对有关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产生一定规模的结余资金,为确保结余资金能够得到有效使用,同意授权管理层在确保无风险且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利用结余资金开展收益稳定的资金运营,授权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179条的规定,采用书面议案方式的,在一份或数份内容相同的决议文本上签字同意的董事已达到做出有关决定的法定人数,并送交董事会秘书后,该议案即成为董事会决议,无须再召集董事会会议。 就上述议案,本公司共收到9名董事签字同意,达到做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法定人数,因此,该议案获董事会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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