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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公告编号:2011-019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生银行诉讼案件终结的公告 2011-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1年9月2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2日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1)深中法恢执字第982号、第982-2号),因本公司与债权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为"民生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本公司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了全部义务,双方债权债务清结,经债权人民生银行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此案。 民生银行诉本公司标的为9000万元的授信担保借款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5日以"(2007)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根据该判决,本公司对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向民生银行的借款担保承担4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随后此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详见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报告)。此后经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多次协商,双方就该诉讼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详见公司2011-011号公告)。本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如期履约付款,双方债权债务即全部清结,包括上述判决书所述本金、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所有相关费用(详见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 针对该诉讼案件,本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计提的预计负债的余额为4,656.82万元,其中本金预计2,500万元,利息预计2,156.82万元。根据(2011)深中法恢执字第982号和第982-2号民事裁定书,此案件已执行终结,公司将按照规定冲回免除的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2,156.82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当期收益3,156.82万元。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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