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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基金调整约定 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泰达聚利)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聚利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在2011年第4季度第一个自然日,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2011年第3季度末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鉴于2011年3季度最后5个交易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7636%;因此泰达宏利聚利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2011年第4季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4.89268%(=1.3×3.7636%)。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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