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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顾弘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沈耿亮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7)。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 年9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宏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3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37.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62.60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计划38,416.6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原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推介费和广告费422.09万元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科目,调增了募集资金422.09万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55,184.69万元,超出原募集计划38,838.69万元。

  2010年5月31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的议案》、《关于公司利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利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9,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竞买公司厂区北侧地块,最终公司以11,500,248.00元购得该地块。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7,500,248.00元,剩余超募资金180,886,652.00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国内及国外市场拓展等对流动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并给予广大股东以更高的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及拓展市场等方面。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以上述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涉及的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一定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拟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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