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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3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到董事5人;其中董事廖晓东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廖晓霞出席并表决;董事廖晓霞、王凤仁、李少弘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30%的子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公司决定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普禄科提供人民币6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资助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王汝钢先生以其持有的对普禄科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若普禄科未能按《借款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王汝钢先生愿意承担普禄科履行《借款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该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结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相应的委员会工作能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廖晓霞女士、王方华先生(独立董事)、王凤仁先生、廖晓东先生,廖晓霞女士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王方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少弘先生(独立董事)、廖晓东先生,王方华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及召集人未发生变动。

  公司委员会成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上述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至2013年6月。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3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

  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王汝钢先生以其持有的对普禄科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若普禄科未能按《借款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王汝钢先生愿意承担普禄科履行《借款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该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

  201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3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

  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参股30%的子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参股30%的子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禄科")提供人民币6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资助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向普禄科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半年结算一次,距借款到期日不足半年的,资金占用费在到期日一并结算。

  (四)审批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少帝路1号赤湾工业园A栋四楼A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汝钢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购销、组装生产智能检测仪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和电子医疗器械);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普禄科是专业从事研发、设计、生产智能化专业检测设备的专业化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公司为客户提供全套品牌系列产品与解决方案,现有产品28种60多个子项,并且每年有5-10个新研发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目前,品牌系列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力、通讯、铁路、钢铁、煤炭等多个行业,并且出口到欧洲、北美、亚洲等地区。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普禄科的资产总额为13,704,051.51元,净资产为9,931,398.00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32,358.41,利润总额1,015,804.07元,净利润为927,410.15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53%。本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审计。

  截止2011年6月30日,普禄科的资产总额为14,637,580.95元,净资产为8,158,986.29元;201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25,111.01元,利润总额-1,749,638.74元,净利润为-1,749,638.74元。2011年上半年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26%。

  2010年11月24日,公司与普禄科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对普禄科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257.1万元进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42.9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普禄科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资至857.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2010年12月27日,普禄科使用资本公积142.9万元进行注册资本增资,增资后普禄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说明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普禄科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担保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普禄科公司的大股东王汝钢先生以其持有的对普禄科的股权就此次借款事项进行担保:1)当普禄科不能按《借款及担保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个人连带保证责任。2)本项担保金额为《借款及担保协议》中规定的借款金额即陆佰万元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本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有关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及担保协议》约定的普禄科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担保人在收到本公司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本公司是否向普禄科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本公司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三、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可促进其更好的发展。普禄科目前经营较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王汝钢先生愿意就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若普禄科未能按《借款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王汝钢先生愿意承担普禄科履行《借款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风险是可控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王汝钢先生以其持有的对普禄科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若普禄科未能按《借款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王汝钢先生愿意承担普禄科履行《借款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该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普禄科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债能力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4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9月29日,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王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结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结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王结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结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4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9月29日,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王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王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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