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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编号:临2011-012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30日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所持股份1605537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德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160543033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107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 2、《关于调增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相关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表决。 同意股数9663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8.90%;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1070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王良其、郭爱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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