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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5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9月29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4名,其中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徐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均委托独立董事张景升先生进行投票,董事梅连清先生缺席。会议由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1年5月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近日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所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部分人员交换,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我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士从2011年7月1日起加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将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具体自查情况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责任有限公司针对此议案已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后,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附:简历

  熊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历任创维集团审计部审计主管、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汇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生产财务总监。不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5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知,获悉公司原聘任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部分人员的交换,负责我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士从2011年7月1日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与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士已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故提议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等业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著名注册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创办,1986年恢复重建。从2001年开始,提供上市公司的服务一直排名第一,是国内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含"四大")。立信在国内15个主要的城市设立了办公室,有2800多名专业人士和800多名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是审计、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估值、内部审计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已发表《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聘任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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