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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1-03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9月30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春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24,570,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成氨及尿素系统节能降耗技改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570,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成氨装置产品结构调整及系统能量优化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570,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平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 化 公告编号:2011-03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拍卖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产拍卖概况 2011年6月14日,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拍卖公司广西灵山基地资产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位于广西灵山基地的资产。 资产拍卖相关情况详见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4日、2011年7月9日、2011年8月2日、2011年9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开拍卖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4)、《资产拍卖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关于公开拍卖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资产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资产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二、资产拍卖结果情况 根据北京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传来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广西灵山基地资产成交情况如下: 买受人:灵山县烟墩镇华兴工艺厂 成交总额:人民币515万元 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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