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0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58TitlePh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3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29日-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下午3:00-9月30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3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大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石正林先生(公司董事长仇慎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192,047,840股,占公司总股份333,480,708的57.58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91,426,940股,占公司总股份333,480,708的57.402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6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8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合计持有股份167,210,530股;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合计持有股份24,837,310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172,201,916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61%),109,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19,736,924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71%)。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6月期间为下属子公司预计总计17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为2011-47)。

  (二)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收购岳阳建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24,714,66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2%),122,65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6,668万元受让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岳阳建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75%股权(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拟收购岳阳建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为2011-51)。

  股权转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王怡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广 告
   第A005版:要 闻
   第A006版:环 球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机 构
   第A009版:广 告
   第A010版:市 场
   第A011版:资本市场
   第A012版:专 版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对 话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投资家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营 销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公 司
   第C002版:公 司
   第C003版:数 据
   第C004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