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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1董-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9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3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8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郑其桂、张成文、张斌、林永经、张学清、徐军。 董事林国勋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董事张斌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由于何邦恒先生因工作调动,书面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何邦恒先生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即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成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张成文先生个人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对公司总经理何邦恒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申请,经我们核查,与实际情况一致。 对于董事会聘任张成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我们审议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审阅了张成文先生的简历,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张成文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高管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张成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1临-22)。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临-2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张成文个人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如下: 张成文,男,196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其主要工作简历如下: 1984.08-1990.08 宁德市审计局 干部 1990.08-1993.10 宁德市审计局 综合科副科长 1993.10-1994.12 宁德市审计局 商贸审计科科长 1994.12-1999.12 闽东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 1999.12-2001.10 闽东远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长 2001.10-2004.05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 党总支副书记 2004.05-2007.08 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4.11-2007.08 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07.09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8.05- 中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 2008.05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公司股份; 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1临-2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29日收到何邦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邦恒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何邦恒先生的辞职在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成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对何邦恒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邦恒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空缺的补选及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1临-2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金额: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在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在发行期限内分期分笔发行。 三、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五、中介机构: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六、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期限:不超过366天。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1临-2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分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董-11)和《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1临-22)。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陈 胜 电话:0593-2096666转8888 传真:0593-2098993 2.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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