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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ST 金果 公告编号:2011-032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航电分公司 电费收费质押权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发展")于2011年9月3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展集团")通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发展集团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协议约定,发展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银行借款4亿5千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由湖南发展株洲航电分公司电费收费权变更为发展集团以其合法持有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亿股股权提供质押和编号为潭国用【2010】第29S0605号、面积293.39亩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提供抵押,同时由湖南发展集团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登记手续完成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株洲航电枢纽工程的电费收费权与湖南省交通规费收入质押担保解除。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ST 金果 公告编号:2011-033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上市工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4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1年4月1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1年4月8日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第14.2.15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之后,公司一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准备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材料。2011年9月30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株洲航电分公司的电费收费质押权担保已获解除。由此,公司将于近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补充材料。 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发布了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左右,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1293元。公司拟于2011年10月31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有关2011 年三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该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递交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还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是否审核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否核准的风险,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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