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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伤神”不“伤身” 2011-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行健
证券时报记者 刘行健 与市场的激烈反应相比,业内人士大都认为煤炭板块大跌更多的是政策带来的心理影响,此次资源税改对行业实际影响有限,税率调整幅度也好于此前市场预期。 国金证券分析师郝征分析,以主要冶金煤类企业为例,西山煤电、永泰能源、煤气化征收标准为8元/吨,冀中能源、国阳新能、潞安环能、山煤国际等企业均为3.2元/吨。如果按照20元/吨的上限征收,考虑25%的所得税率,预计将影响上述企业EPS分别为0.07元、0.015元、0.055元、0.16元、0.014元、0.18元和0.1元,除潞安环能、冀中能源和山煤国际的影响在0.1元左右外,其余均在0.1元以下,实际影响相当有限。 光大证券分析师张力扬认为,国内炼焦煤尤其是优质炼焦煤严重短缺,所以历年政府增加税负后,煤炭生产企业均能很好地将新增成本转移到下游客户。因此,短期内资源税调整对炼焦煤企业盈利影响不大。 中金公司分析师蔡宏宇则认为,在当前焦煤价格较为弱势的情况下,焦煤公司转嫁成本的能力较低,将基本由自身来消化增加的成本。但他也赞同对行业影响不大的观点,焦煤资源税税额提高0~12元/吨,相当于价格下调约0~1%,对不同焦煤公司盈利影响总体有限。 对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问题,业内人士一致认为短期推出可能性不大。郝征在研报中介绍,根据此前国金五台山能源会议纪要,能源大省山西近期已向国务院提交申请资源税试点的申请,但今年年内推出的可能性极小。山西省的宗旨是希望费改税后能够弥补每年征收的转产基金和恢复治理基金等为主的费用160亿元左右。此次国务院公布资源税暂行条例,从侧面可以看出,短期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推出无望,明年可能先从试点逐步推行。蔡宏宇也表示,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改革短期出台可能性低,但中长期逐步推出的趋势不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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