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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2011-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1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豫证监函[2011]213号《关于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重大信息形成与传递过程不留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停牌期间,在接受对公司部分高管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调查时有虚假陈述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2010]12号)第二十七条。 现提醒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我局同时采取措施,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监管谈话,责令公司董事长、相关高管参加河南辖区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培训,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司将根据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公告整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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