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0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 :国栋建设 编号:2011-042TitlePh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9,010.278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2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司股东王春鸣为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7,667万股公司股份和王春鸣个人持有的343.2784万股公司股份均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国栋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2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资本市场转型·北京中关村行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数 据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数 据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