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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1-04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15:00至2011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黄文辉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7,060,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599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1,765,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98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295,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06%; 此外,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该议案经关联股东黄文辉、郭绪勇、陈蓓、马进、张伯庆、陈文婕、李喜刚共7人回避表决后,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2、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3、激励对象及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18,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8、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联股东黄文辉、郭绪勇、陈蓓、马进、张伯庆、陈文婕、李喜刚共7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26,832,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37,042,6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17,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0%。 公司监事会就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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