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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1-045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1-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塑管")日前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64000008,发证时间:2011年7月21日,有效期:三年(自发证时间之日算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青龙塑管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青龙塑管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08]93号)第八条规定"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地方分享的部分)。按该文件规定,青龙塑管将在2011年度至2013年度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青龙塑管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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