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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西南合成 公告编号:2011-33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2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07,87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变更,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原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交易所网站(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现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07,871,55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杨芳律师、王波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杨芳律师、王波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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