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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5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1-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1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联系,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发行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晓梅 电话:0571-87113798、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英爱 电话:0755-22622984 传真:0755-82434614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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