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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1-032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敬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0,579,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05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关联股东金敬德先生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该事项由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瑾女士、卢胜强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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