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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5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6月3日,公司2009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了《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期间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上市推荐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保荐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01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函》及《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与J.P.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共同投资设立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在一创摩根正式成立后,公司原保荐机构第一创业将其投资银行相关业务转让给一创摩根。此前,公司与第一创业签署了《转让确认书》并约定在一创摩根取得了保荐机构资格后,公司原与第一创业签署的《保荐协议书》及《三方监管协议》等三十三份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 2011年9月30日,一创摩根取得了保荐机构资格,根据《转让确认书》之约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的权利及义务由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公司之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第一创业变更为一创摩根。同时,由于合资事宜产生的变更保荐机构及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艾民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2011年9月30日开始由龙荣同志、艾民同志变更为龙荣同志、周鹏同志具体负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 附: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摩根大通共同设立的一家合资证券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北京。第一创业拥有66.7%的股权,摩根大通将持有另外33.3%的股权,主要在中国内地市场开展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以及其他许可证券业务。 2010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设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2011年6月28日一创摩根取得中国证监会《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1年9月30日领取证监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取得保荐机构资格。 2、龙荣、周鹏同志简介 龙荣:男,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监,注册保荐代表人。200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四川索贝数码、四川迈普通信、上海麦杰的改制辅导工作,先后参与独一味IPO、联发股份IPO、欣旺达IPO的发行保荐工作。 周鹏:男,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注册保荐代表人。2006年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系,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深圳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中粮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等项目工作。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5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1年10月11日发出了《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临时提案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9日(周三)上午9:00-11: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3日(周四)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0月1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18日下午15:00-17:00 2011年10月19日上午8:00-9:0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邮 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00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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