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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5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9月13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于2011年10月12日正式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建设新纶科技天津产业园项目 (三)项目建设规模:乙方计划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五年内预计年产值10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选址:该项目用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M8地块,纺五路以东,纺六路以西,轻三路以北,轻二路以南(以土地管理部门最终定线测量为准)。乙方土地通过公开挂牌程序获得。 (五)用地指标:用地面积207331平方米;容积率系数应不低于0.70,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低于20%。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用地指标以国土管理部门最终审批核实为准。 (六)建设周期: 18个月内建成投产(自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可施工状态为起始日)。 乙方保证项目在规划、建设、税收、财政、人资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区域有关规定。 (七)公司注册及投资规划 为在轻纺经济区实施本项目,乙方承诺: 1、企业在轻纺经济区经营年限不少于十年。 3、子公司注册完成后,本协议关于乙方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将由子公司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承接。 (八)优惠政策 甲方为支持乙方在轻纺经济区做大做强,对乙方在建设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包括: 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乙方摘得土地后,甲方给予乙方相关政策扶持。 若乙方未按时间要求开工建设和完工,甲方将调整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双方义务 甲方承诺园区内具备供电条件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各供电部门。 (十)违约责任 甲方严格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乙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动工建设。 三、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纶”,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实施,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正在办理之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人代表:侯毅 经营范围:拟定为“防尘、防静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自有厂房租赁;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以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等的洗涤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注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实施后,公司将以天津为中心辐射环渤海区域,初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生产、储运基地,充分利用公司在防静电/洁净室行业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公司利润水平。项目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增强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健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用地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如果公司没有成功竞得该项目用地,本《投资协议书》将自动失效,因此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6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子公司深圳市亿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芯智控”)近期陆续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及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得的专利情况:
二、取得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
上述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中取得应用,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发挥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持续创新,保持技术领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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