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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2011-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整改计划》。 自查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1年10月12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时,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 至此,公司完成了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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