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关于新增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1年10月17日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88888)的销售业务。投资者自10月17日起可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申购及其他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2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邮编:322000)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电话:0571-87117616 传真:0571-87117616 联系人:董晓岚、邵利兵 客服热线:0571-96527、4008096527 公司网址:www.czc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