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上午十时在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1年 9月 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杨光亮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批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公司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10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1年10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文刊登于2011年10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