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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汤广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理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勇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1,667万元,增长96.61%,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工程设备款所致。 2、存货较年初增加16,025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库存商品增加;二是公司原料煤及工程用设备及配件采购增加。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44,2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原持有的国海证券公司股权上市流通,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其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4、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4,000万元,降低75.27%,主要原因是原持有的国海证券公司股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232万元,增长155.15%,主要原因是新建工程持续投资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8,150万元,增长60.37%,主要原因是公司票据业务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8,726万元,增长173.88%,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货款尚未结算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6,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9、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34,186万元,增长767.06%,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31万元,降低99.42%,主要原因是上期政府补助较大所致。 1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405万元,增长137.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化肥市场行情较好,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3,270万元,增长128.2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415万元,增长108.25%,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持续投入,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公司于2009年5月5日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南宁办事处”)诉控股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河化集团”)和本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河池化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发布公告,该诉讼案的终审判决于2010年9月7日送达,判决结果为被告河化集团向原告信达南宁办归还借款本金73,700,000元,利息29,429,912.29元(利息计算至2009年3月20日,从2009年3月21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分段计付)。 由于河化集团未有货币资金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湖路证券营业部(股票托管者)变卖河化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及法院应收取的诉讼费、执行费。 截止2011年9月30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湖路证券营业部累计变卖河化集团持有的河池化工股份2000万股,占河池化工总股本的6.80%,目前该诉讼案尚未结案,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执行情况请详见2010年12月24日、2011年4月11日、2011年5月17日、2011年6月29日、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2日、2011年7月5日、2011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变卖的公告》(2010-046)、《关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冻的公告》(2011-001)、《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11)、《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16)、《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17)、《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18)、《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诉讼进展暨司法执行减持股份公告》(2011-027)。 (二)本公司2011年6月14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同意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公司位于广西灵山基地的资产及位于海南板桥基地的资产。本报告期内,广西灵山基地的资产以515万元拍卖成交,海南板桥基地资产以710万元拍卖成交。 资产拍卖相关情况详见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4日、2011年7月9日、2011年8月2日、2011年9月21日、2011年10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开拍卖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4)、《资产拍卖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关于公开拍卖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资产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资产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资产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 (三)本公司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合成氨及尿素系统节能降耗技改工程的议案》、《关于投资合成氨装置产品结构调整及系统能量优化工程的议案》,同时上述投资建设项目已获得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投资相关情况详见2011年9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1-029)。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汤广斌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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