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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实行电子化报送证监会:基金销售牌照不是稀缺的,倒卖牌照不现实 2011-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规定》明确了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报材料和已有机构定期信息更新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发布实施后,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根据这一规定即可向证监会报送材料。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实施规定》在实施细则的设计上,力争使监管标准更为透明公开;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减少监管部门在审核方面的过度裁量,增加监管部门在标准明晰情况下的监督职能;对于监管对象而言,减少监管对象因标准不明而发生的“误撞线”,增加监管对象自身合规管理的内部约束。机构申请和信息备案表格,体现出标准具体、电子化管理、审核统一、信息公开等特点。 一是标准具体。《实施规定》以表格形式将每一项监管要求予以细化,具体列明资格申请条件和日常监管标准,使监管对象可以清晰地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标准。每一项法规要求的具体化,将使审核与监管工作更为透明。 二是电子化管理。证监会拟对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和信息备案通过电子化报送方式。电子化报送的材料,可以简化审核流程,对简单问题可以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同时,电子化报送的材料方便今后的统计分析、档案保存和信息公示。 三是信息公开。更多机构特别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后,如何防范“非法”机构和人员进行诈骗是监管重点之一。为防止投资人受到“非法”机构和人员的诈骗,证监会通过协会网站将对合法机构和人员予以信息公示,以方便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进行查询,识别合法机构和人员。《销售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定》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定期更新网站地址、微博地址、销售网点信息和销售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以方便投资人核查。 “之前,已经有不少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在咨询有关事项,”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希望相关机构认真学习《实施规定》相关内容然后再报送材料,因为《实施规定》有一些规定如电子化报送方式,已经和过去报送材料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需要机构花时间去学习和领会。 该负责人还强调,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请受理和批准将“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时,证监会将对销售机构持续监管,只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才有资格获准销售基金,因此基金销售牌照不是稀缺的,倒卖牌照不现实。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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