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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1-04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本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2011年8月20日,公司在2011年半年报中预计201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90%~11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本次业绩预计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1.受欧洲市场萎靡及国内市场启动乏力的影响,三季度全球光伏市场持续低迷,光伏行业全产业链产品价格一路下滑,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价格也持续下跌,电池组件价格同比下降达45%左右,环比下降10%左右。销售价格下跌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 2.由于晶体硅太阳电池及组件价格的持续下跌,公司对报告期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报告期末部分原材料存货和库存产成品其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的账面价值,根据会计准则,对部分原材料存货和库存产成品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 3.公司属外向型企业,主要以欧元进行结算,尽管今年上半年欧元汇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窄幅波动,但三季度末欧元汇率下滑,在本期末对外币资产账户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时出现汇兑损失。 公司正在通过完善产业布局、丰富新产品、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以应对行业挑战。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得出, 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1-04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2011年10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下午15:00至2011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307,619,570股,占拓日新能总股本的62.811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21名,代表公司股份4,770,248股,占拓日新能总股本的0.9740%。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268,968股;弃权:0股;反对:120,85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9,398股;弃权:0股;反对:120,850股,回避307,619,570股,其中现场出席的4名股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466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269,968股;弃权:51,200股;反对:68,65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88%。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桂全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268,968股;弃权:52,200股;反对:68,65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84%。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0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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