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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张琴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瑾女士、会计主管人员赵素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25.37%,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预付种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209.84%,主要系本期增加小麦种销售所致。

  3、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1932.08%,主要系本期支付制种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569.42%,主要系规模扩大备用金增加及应收项目款所致。

  5、存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20.63%,主要系本期制种入库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100.00%,主要系本期华安种业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21.28%,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39.52%,主要系办公楼装修完成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9、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61.47%,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0、商誉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8,265,795.30元,主要系皖农种业、华安种业合并及荃银欣隆合并其子公司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61.53%,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12、应付股利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3,205,289.11元,主要系华安种业提取的股利未发放所致。

  13、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516.05%,主要系支付制种款所致。

  14、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44.10%,主要系收取销售定金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减少了65.76%,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期末增长了431.25%,主要系本期收到合肥市财政拨付的合肥市高产优质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补助资金所致。

  17、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0.66%,主要系本期增加小麦种销售所致;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5.50%,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8、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1.43%,主要系本期增加小麦种销售所致;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6.40%,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9、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51.78%,主要系本期增加小麦种销售所致;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6.21%,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0、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7.05%,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所致;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8.65%,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1、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6.48%,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23.14%,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2、营业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0,919.71元,基本持平;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6.06%,主要系本期销售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23、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04.74%,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4.55%,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2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6.81%,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收取水稻种销售订金所致。

  2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5.81%,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6.44%,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支付制种款所致。

  2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5.89%,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所致。

  2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07.13%,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加所致所致。

  2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178.67%,系四川竹丰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到的现金。

  3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2.04%,本期发生额系子公司收到其他股东的投资款,上期发生额系公开发行A股收到的现金。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919.15%,本期发生额系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股利。

  3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9.31%,上期发生额系公开发行A股发生的上市费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是公司主营业务杂交水稻种子的生产季节,通常是公司全年利润指标中最差的时段。但由于公司上市后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农作物种子行业发展的大好时机,通过收购兼并运作,积极整合市场资源,拓宽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单一的局面得到初步改善。报告期内新增了小麦的营业收入,较明显的改善了公司以前年度三季度亏损较大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41,917.8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513,000.99元,增长率为230.66%;营业利润-2,926,512.7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70,919.71元,基本持平;净利润-2,458,383.2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503,353.70元,增长率为-17.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553.14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957,527.90元,增长率为-29.83%。

  从上述指标中明显看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大,而实现利润的增长幅度却很不明显,主要原因一是受杂交水稻种子经营季节性差异明显的影响,购并公司的盈利尚未全面体现;二是由于小麦、玉米等新业务拓展处于开发阶段,各项前期费用较大。因此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以上影响因素会逐步消除。

  二、前三季度业绩指标分析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9,089,123.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233,831.74元,增长率为75.50%;营业利润-1,352,563.1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6.06%;净利润574,961.1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3.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470.62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2.65%。

  公司前三季度业绩指标的下降主要是受公司2011年1-6月份主营业务盈利下降的影响,其原因在公司半年报中作出披露。通过对半年报和三季报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三季度经营情况出现好转,但由于三季度是杂交水稻种子的生产季节,没有销售,因此对前三季度整体下降幅度影响有限。

  三、未来展望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开发小麦、玉米等其他农作物种子新业务投资力度的加大,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幅度较大,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加大,需要经营管理团队不断学习和创新,提升公司管理创新能力,以适应企业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

  当前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面临的业绩压力主要来自经营规模的扩张。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专注于公司杂交水稻、玉米以及小麦种子等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杂交水稻种子产业的优势,继续推进科研及商业模式的创新,继续实施品牌战略。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力度的继续加大,以及公司面向小麦、玉米种子业务的投放,会给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持续的推动力。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了上述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承诺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琴(身份证号:340104196306XXXXXX)、贾桂兰、陈金节、高健、李成荃、张从合、王群、王瑾、姜晓敏、王合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禁售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长张琴之母亲刘家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张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员工股东唐传道、谢卫星、刘义锐、马坤、高胜从、郑满生、冯旗、张琴(身份证号:340102194812XXXXXX)、丁显萍及非员工股东徐文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以上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张 琴)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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