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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 公告编号:KJ2011-28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公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向本公司下达了(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中院于2011年10月9日在《深圳特区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公告称,深圳中院已于2011年10月8日依法受理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自本案受理之日起,有关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深圳中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其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其财产非经深圳中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处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2011年10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KJ2011-25)。 截止目前,深圳中院尚未就本公司破产重整事宜指定管理人,一旦法院完成该项工作,本公司将积极配合管理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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