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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证券代码:002041 公告号2011-025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5 日上午9:00 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19,123,51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52,000,000 股的62.2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董事长李登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监事出售旧轿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19,037,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对股数85,6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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