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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1-044TitlePh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6日至2011年10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下午3:00至2011年10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 135,459,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34,303,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人,代表股份1,155,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六个议案,全部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6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9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分为十个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6募集资金用途

  2.7限售期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0决议的有效期

  十个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6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9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6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弃权9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2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弃权144,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2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弃权144,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95,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3%;反对22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弃权144,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梅华、许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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