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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7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197.3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的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充分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厂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7.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7.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7.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7.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委派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4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伍前辉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决定由陈轩壁先生接替伍前辉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田建桥先生和陈轩壁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 10 月 17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陈轩壁先生简历 陈轩壁先生,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硕士学位。1996年底开始投行职业生涯,拥有10多年的投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过赛为智能IPO项目、三五互联IPO项目、赣南果业IPO项目、皇台酒业IPO项目、天山纺织IPO项目、三爱海陵IPO项目、万讯自控IPO项目、东安动力配股项目、新中基配股项目、华立控股增发项目、江西纸业定向增发等项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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