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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0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山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1,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9.27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9,275%。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无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无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无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无弃权。同意股份数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 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四) 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5日
股票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4号 关于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目的是: 假如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为了保护股东权益,甲方同意乙方凭本协议办理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并通过代办系统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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