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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1-050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时 2、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公司本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马世春先生 6、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1年9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名,代表股份165,554,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86%。 8、公司7名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包洪臣律师、周廷伟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关于投资参股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165,554,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洪臣、周廷伟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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