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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2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2.3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已到期票据兑付及背书转让导致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2.4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超募资金到期解付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3.31%,其主要原因是参加展会预付款增加及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9.4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市场销售预计、订单意向进行库存商品的销售备货;为有利于安排生产计划并争取价格优惠,公司对重要原材料进行大宗采购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5.70%,其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3.07%,其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1.8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存货增长,应付账款随之增长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73.0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海外销售采取先款后货方式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8.27%,其主要原因是国庆假期前提前发放9月份工资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11.4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值税进项留抵较大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3.8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上年的其他往来款项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5.56%,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红外热像仪行业特性,公司产品销售订单在报告期内实现的金额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2.12%,其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88.5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的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348.0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同时公司去年同期需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而报告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76.0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逐步收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5135.6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获得政府上市奖励所致。 (7)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61.5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发生一笔捐赠支出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8.2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前期应收账款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1.9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量导致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工资性支出增加、缴纳去年末增值税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95.4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98.3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银行贷款借入,而本报告期无银行贷款;上年同期公司有上市募集资金流入,而本报告期无此项目所致。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超募资金到期解付的利息。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62.17%,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银行贷款归还及支付贷款利息,而本报告期无银行贷款所致。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公司2011年度的权益分派。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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