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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3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现状和资金使用计划,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原材料。 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元,募集资金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8,721,422.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51,278,577.5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76,678,577.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公司2010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生的4,370,867.4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并于2011年3月11日从流动资金转入募集资金4,370,867.40元。最终公司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81,049,444.97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8000万元分别用于偿还贷款2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详见于 2010 年 8月 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于 2011年 3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的资金现状和资金使用计划,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原材料。 三、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高德红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高德红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高德红外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高德红外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并做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高德红外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经营效益,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同意高德红外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3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3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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