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汪汝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钦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新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884,717.3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2%,原因为公司电站所在地区的降雨量减少,公司销电量、发电收入均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且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制造业务营业成本增加所导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中国银行梅州分行的7000万元逾期借款已全部归还。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汝俊 2011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