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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1-04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11: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迪领先生; (6)会议通知:本公司于201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90%的股份)的《关于增加粤水电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增加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686.369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2、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686.369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施工资质部分内容变更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686.369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686.369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2,686.369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林映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由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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