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新中基 证券代码:000972 公告编号:2011-041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7日15:00至2011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公司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曾超 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3,689,44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6,3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0%。据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5,155,76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 38,526,0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6.97%;反对1,181,8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2.97%;弃权22,6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张新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 同意173,950,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1%;反对1,177,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7%;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卢立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 同意173,970,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2%;反对1,17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7%;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二十一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七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军户农场5家公司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第一项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