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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11-042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9:0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2名,代表股份140,178,570股,占公司总股本332,506,510股的42.16%。会议由赵友永董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140,178,5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40,178,5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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