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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建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群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事项: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公司拟以不低于8.4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14,400万股(含14,400 万股)的A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司2010年11月15日、2011年4月28日、2011年4月29日、2011年8月11日、2011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超过上年同期累计净利润的100%,最主要原因是本会计年度内由政府提供的资金支持所确认的财政贷款贴息而产生的影响。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根据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286,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3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8,580,000元,公司已于2011年4月19日完成了现金红利的发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011年10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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