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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1年第八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09:00在公司第2号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董事俞菊美女士和魏亮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上市费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建议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10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26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同时确定具体发行对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将用于增资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4万吨炭黑装置项目和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依相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相关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的解释和实施;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和实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于2011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 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上市费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视为超募资金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从未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并且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以下无正文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编号:2011-05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将上市费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3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998,369.9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001,630.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708,700.00 元。 公司于2010年底确认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为超募资金并承诺于2011年底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归还时间 公司于2011年10月09日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视为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4%)确认为超募资金并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而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视为超募资金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提取该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星化工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由龙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保荐人对本次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 元视为超募资金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资金使用计划。 (七)公司承诺 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的12 个月中,公司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也将不会进行上述风险投资活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市费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转账凭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1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15:00至2011年11月1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对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提议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现任监事侯贺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1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42; 证券简称:龙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议案为非累计投票制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下午15:00至2011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浩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1年11月17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如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将股权信息填写完整,并以所持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请在审议事项的相应表决意见栏内以“√”标记相应的表决意见。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时,该选票有效。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者,表决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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